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集锦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1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购买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序号产物名称所属来源品质x月x日前预计产量(吨)销售单价(元/吨)销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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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价为含税价格。
2.出货产品若有吨袋包装的,按X元/个收取。
3.销售结算以产品实际出库数量为准。
4.1月产量以实际产量为准。
5.销售有效期
2.合同期限:
3.质量要求标准: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对购买货物的质量、外观已经了解,货物出厂后所有权转移到乙方,乙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4.交(提)货地点、方式:甲方仓库,甲方负责装车。
5.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车辆由乙方安排,运费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 ……此处隐藏13151个字……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三、出卖人逾期送种子或少送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或少送种子的种子价款的数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送种子或者少送种子达种子总数30%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少付种子价款数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或者少付款额达种子价款总数30%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种子质量、品种权人、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种子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请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证》、《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约人的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证明均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